5)第两百八十二章 仁义(第二更)_秦时小说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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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写就登位以来的第二卷国书,悬挂于秦国各大郡县,尤其是事态最为汹涌澎湃的上党、河东、三川、黔中之地。

  “自文信侯罢相自裁,天下纷扰,朝野不宁。秦立国五百余年,一罪臣之死而致朝野汹汹不法者,未尝闻也!文信侯吕不韦自于先王结识,入秦二十余年,有定国之功,有乱国之罪。”

  “唯其功大,始拜相领国,封侯封地,破秦国虚封之法而实拥洛阳十万户,权力富贵过于诸侯,而终能为朝野认定者,何也?其功莫大焉!秦之封赏,何负功臣?然则,文信侯未以领国之权不世之封精诚谋国,反假做阉宦,私进宫闱,致太后陷身,大奸乱政。”

  “其时也,朝野动荡,丑秽迭生,秦国蒙羞于天下,诚为我秦人五百余年之大耻辱也!究其本源,文信侯吕不韦始作俑矣!秦法有定:有功于前,不为损刑,有善于前,不为亏法。吕不韦事,业经廷尉府并执法六署查勘论罪,依法罢黜者,何也?其罪莫大焉!纵如此,秦未夺文信侯爵位,未削文信侯封地,秦王何负功臣?”

  “其时也,文信侯不思深居简出闭门思过,反迎聚六国宾客于洛阳,流播私书,惑我民心,使六国弹冠相庆,徒生觊觎大秦之图谋。今有秦国臣民之昏昏者,唯念吕不韦之功,不见吕不韦之罪,置大秦律法于不顾,信山东流言于一时,呼应六国阴谋,窃葬、祭祀罢黜罪臣,乱我咸阳,乱我国法,何其大谬也!”

  “若不依法惩戒,秦法尊严何存?秦国安定何在?唯其如此,秦王正告臣民:自今以后,操国事不道如嫪毐吕不韦者,籍其门,其后世子孙永不得在秦国任宦。秦王亦正告山东六国并一班诸侯:但有再行滋扰秦国政事者,决与其不共戴天,勿谓言之不预也!”

  “秦王一语,彻底定下三川之局,宗全、宗琼,我们也该回去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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