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小说
如果说,来到旧王都之后,里贝尔有什么后悔的决策的话。
那就是,将仅有的一架夜莺琴放在了无名餐厅一层大厅这件事情。
除了第一次在夜里弹奏时之外,之后里贝尔一旦准备开始弹夜莺琴,宅邸之中几乎所有人都会聚集过来。
对此,以往只会在一个密闭的昏暗空间里练琴的里贝尔,真的是压力无比之大。
而打算以音乐做些文章的里贝尔,每天又不能不练琴。
又因为夜莺琴只有一架,并且还是餐馆打出名头的关键道具,所以也不能撤到里贝尔的房间里。
于是,每天里贝尔都要经历两个小时左右的,被诸多目光盯视之下演奏的情况。
表面上,里贝尔还是一如既往的“淡定”,不过内心到底有多尴尬、多羞耻,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。
里贝尔也要求餐厅特意雇佣的乐器工匠,再制作一架专门给他练习用的夜莺琴。但由于琼斯又红着眼表示,要制作出更完美的夜莺琴。所以,下一架夜莺琴问世的时间,大概要拖很久。
里贝尔也是挺服这个琼斯的。感觉这个家伙简直就是个外国人,根本听不懂什么叫“练习用”。
让他当乐器工匠着实屈才了,他就应该来坎普雷特家族当管家。
不过另一边,里贝尔其实也有些期待,琼斯这次又能做出什么样的夜莺琴。是不是,能多个发出电音的功能什么的。
总之,看着宅邸里的诸人,开始备茶的备茶,开始取零食的取零食,分散的坐在大厅周边的各处,仿佛要开一个派对的情景,里贝尔只能暗自的叹息。
如果说,以前在坎普雷特领地的宅邸里,他好像没什么地位是件没办法的事情。
那他在这座宅邸里,也活得不像个伯爵,差不多就是他自己的问题了。
坐在了夜莺琴面前,未等里贝尔准备开始弹奏,爱丽丝便一路小跑的跑了过来。
“记住!手指只是辅助!”
“...”
看着爱丽丝一脸认真的,仿佛真在提点他的样子,里贝尔嘴角微微发抽的回了句“手腕才是关键”。只为了让爱丽丝露出心满意足的神色,而不再干扰他。
等到爱丽丝又跑回去和她的父母汇合,里贝尔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肚子虽然还没怎么隆起,但是孕育的光似乎愈加强烈的芬。
不是说,让未出生的婴儿听古典音乐是极佳的胎教方式吗?
所以希望,爱丽丝未来的弟弟,至少能比爱丽丝聪明一点吧
重新舒了口气,里贝尔将手指轻轻停在了琴键之上。
与以往的练习不同,他这次要全力的去弹奏一首乐曲。
一首,与这架琴同名的乐曲。
感受着众人的目光已经聚焦在自己的身上,没由来的感受到一阵紧张的里贝尔,忽然觉得这样的情景其实也不错。
至少,现在多习惯一下这种紧张的氛围,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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