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34章 修罗场_残王嗜宠小痞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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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粥碗喝粥的萧景瑞:“他小时候发烧烧坏了脑子,兄弟和媳妇总分不清楚。”

  阎冥颇为同情的看了一眼萧景瑞,这么可怜的么?呃、说来他昨天还以为这人是来他山寨找事的,把他狠狠抽了一顿呢……

  思及此,四肢总比大脑发达的阎寨主略有些愧疚道:“虽然爷不能把你放出去,不过倒是可以让寨子里的兄弟把他送回落镶去就医。”

  可。

  还未等沈摇筝开口,却见一只金铃冷不丁的从门外飞入房中,阎冥眸子一冷,一鞭子抽过去,鞭子夹带着狂岚之势,直接把偷袭的金铃甩成两半!

  在一旁喝粥的萧景瑞敛了敛眸,那金铃……他记得好像是漓州花家惯用的东西,思及此,男人不紧不慢的放下粥碗,长臂一揽,直接将沈摇筝捞到怀中,颇有一种宣示主权的意味。

  果不其然,没过多久,便瞧花九卿一个人闯了进来。

  此时的花家少主依旧是一身碧湖色青衣,只是褪去女装的扮相,此时的花九卿长眉星目,清逸俊秀,当真称得上是一位浊世佳公子。

  男人一入内,便将目光落在了沈摇筝身上,眸底一怔,哑着声音怒道:“放开他!”

  “!”

  沈摇筝看着自己熟识的娇花竟发出了青年男子一般的声音,顿时一愣,这声音……不是她当初在永乐票号调查云幽郡主与幽雪阁之间关联时,与她同处一室的那个人么!

  九卿……竟、竟是个男人?!

  “明珠求瑕?”

  阎冥曾在升龙台上近距离瞧过几次花九卿的比试,自然识得“明珠求瑕”黑纱下的面孔。花九卿也懒得辩驳,天知道他在花灯会那晚偶然撞见沈摇筝被人掠走后,整颗心就好像是不会跳了一般,若不是宋青书告诫他不能仓促行事,免得激怒了黑风岭,让他们撕票,他恨不得昨夜就闯进来将人

  救走。

  花九卿强压着将萧景瑞碎尸万段的怒火,剑花一挽,剑锋直对着男人:“黑风岭上下皆被落镶的官兵包围,你们若还想活命、就赶快把摇筝放开!”

  “……”萧景瑞凤眸一沉,拽了拽沈摇筝的袖子,后者显然还沉浸在自己一直小心呵护着的娇花、竟然是个大老爷们这一噩耗当中,想都没想便回头去看萧景瑞,可谁想,随后便被涌入一个仅仅的怀抱,炙热急促

  的呼吸扑洒在脸上,唇上用力摩擦的力度近乎让她喘不过气来。

  这是一个带着不安和占有欲的吻。

  自己最宝贝的东西被另一个男人窥视的感觉当真是不怎么愉快。

  沈摇筝瞪大了眼睛,可当她看到萧景瑞眸中隐着遮掩不住的慌乱与不安,却又一时没了法子。

  阎冥被这一幕差点吓掉了手里面的鞭子,这……这是什么情况?看来沈摇筝的这个友人是当真烧坏了脑子,不仅分不清兄弟和媳妇的称谓,连这两者的定位都跟着混淆了起来啊!

  “……”花九卿瞪着一双美眸,这、这个人在做什么?!竟、竟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欺负摇筝,他……他难道是想死不成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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